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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聊城仲裁委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1/3/15

   为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聊城仲裁委干部职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文明消费、理性消费、维权等知识。

   此次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同时结合聊城仲裁委员会工作特点,开设咨询台,向市民讲解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如何利用仲裁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在202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聊城仲裁委员会举行消费者权益纠纷专场调解活动。东营市的张某在了解到我委的此项活动后,进行了咨询,受理人员在通过网上预审后,通知其消费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3月15日上午,张某与被申请人赴聊城仲裁委,我委为此案开通受理绿色通道及审理快速通道,于当日完成了案件受理及庭审工作,在仲裁员的主持下,成功调解了张某与崔某的消费纠纷,并出具了调解书。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聊城仲裁委引导市民群众健康合理消费、积极维护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热烈欢迎。(综合科、受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