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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 增进程序意识 提升执法能力 市规划局“四措并举”确保《规定》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2/3/9 12:32:47

2月10日,市规划局组织开展了《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传培训活动,邀请市法制办张善芳科长、马远杰科长进行集中授课。通过学习培训,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了的行政管理理念,增进了行政程序意识,提升了行政执法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提前介入,充分准备。《规定》发布后,立即着手准备学习和宣传工作,成立了学习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市规划局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定〉的通知》,组织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召开一次动员大会,举行一次先期自学),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调了学习培训的紧迫性、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并提出了相关考核要求,形成了理论学习“倒逼机制”,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学、用心学。市规划局2012年元月份组织举行的“昌润·莲城规划”听证会就在该规定的指导下取得圆满成功。

二是精心组织,保障有力。为进一步提高学习效果,解决自学效率低下、效果不佳的情况,市规划局多次与市法制办就《规定》的培训内容、授课方式及与规划管理工作切入等进行沟通。为增强培训效果,确保学习的系统性、长效性,为干部职工征订了学习手册,做到人手一本。为保证培训人员、内容、质量和效果的落实,学习培训采取课前点名、按座次号对号就坐、检查记录笔记等形式进行抽查督导。《规定》培训班上,在家的局领导全体参加,各业务科室、分局,各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全体参加,学习人员达68人,保障了受教育面,保证了学习培训的效果。

三是抓好结合,确保成效。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同时,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开展自查,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依法标注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期限。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特别行为程序等也将严格按《规定》进行。

    四树立目标,奋力争先。在培训班开班动员讲话中,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猷滨要求全局上下重视《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重视行政工作程序,重视法制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在获得“2006-2010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对“2011-201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量化分解,明确时限、责任到人,确保再创佳绩。

市规划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