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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召开全体会议 部署“塑造聊城形象从我做起”活动

发布时间:2012/3/9 12:32:47

2月24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塑造聊城形象从我做起”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副书记王忠林同志讲话精神邢海仙副主任主持会议,市法制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集体学习。
   会上,张玉录主任指出,开展好这项主题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全面建设生态型强市名城的需要;是创造聊城人民幸福生活的需要;是宣传聊城,赢得各界关怀、关注、支持的需要。全办要统一思想,认识到位,深刻领会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塑造“自豪、创业、包容、奋进”的聊城人形象。   

会上,张玉录强调,要迅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主题活动的领导;要进一步广泛动员、层层发动,在全办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多措并举,把开展主题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会上,张玉录要求,塑造聊城形象要具体落实到争先进位上,明确争创目标,打造“三个工作亮点”,实现一个突破,创建一个“单位”。

(一)“争先进位”活动的目标任务

法制办作为政府的法制参谋助手,争先创优离不开经济发展大局,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打造聊城人民幸福生活是关键。要以“强化服务、强化协调,营造良好法制氛围”为主线,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政府依法行政执法监督、政府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办理、政府涉法事务参与协调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确保实现政府法制工作全市争先进位、全省争先进位、全国有亮点。

(二)“争先进位”活动的三个工作亮点

一是要在认真做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传培训工作的基础上,以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机制为抓手,在新变化上的贯彻落实上有突破,把争创“全省贯彻落实《规定》先进单位”作为亮点。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述评查,强化法制监督力度。要在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和严把执法人员资格门槛上作为切入点,在对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核模式方面有突破,把推行行政执法资格上机测试和建立网络考试功能作为亮点。三是要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确定行政复议示范创建单位的通知》(鲁府法发【2011】67号)的要求,积极参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升聊城依法治市的良好形象,提高聊城在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方面的位次,把成功创建“行政复议示范单位”作为亮点。

(三)实现一个突破,创建一个“单位”

1、建立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林峰海市长对我市抓紧推进《建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批示。法制办在建立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上实现新突破,为政府规范性文件、行政行为、重大行政决策等提供法律论证和咨询,直接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各类纠纷,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诸多涉法问题、矛盾,维护行政机关合法权益,做好政府领导的法律参谋助手

2、多措并举,创建“市级文明机关单位”

   一是营造和谐文明的良好氛围。开展和谐文明专题教育,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道德准则约束日常行为,使同事与同事之间、群众与领导之间、领导与领导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和谐。 

二是营造勤于学习的良好环境。强化学习意识,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学习就是责任的理念。形成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匹配、与单位发展相统一的学习观念。树立学习就是工作的理念。牢固确立学习为了工作、学习促进工作、学习提升工作的思想意识,努力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好、理解透、掌握准,自觉地用于理清思路、推动工作、指导实践。树立学习就是进步的理念。把学习与改造世界观和个成长进步紧密联系起来,不断在学习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能力素质,从而体现人生价值、实现奋斗追求。

   三是提高工作创新意识。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增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推广工作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典型引路,促进工作全方位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