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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保险案件学术研讨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1/9/1 12:32:47

     为进一步加强仲裁保险案件处理工作,为加强仲裁委、保险协会、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统一保险实践中的法律认识,2011年8月30日下午,由聊城仲裁委员会、聊城市保险行业协会、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主办的“仲裁与保险案件学术研讨会”在正信会所召开。市保险协会会长王洪斌、聊城仲裁办主任张玉录出席会议并讲话。我市31家财险、寿险公司参加会议。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聊城大学教授孔繁军主持会议。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就保险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遇到的许多实际问题,如交通事故中的无责免赔和代位求偿、免责条款效力认定、无证和醉酒驾驶的赔偿问题、医保用药及医疗标准适用、团体险中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多车导致一起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交通事故赔偿比例、保险纠纷处理现状、仲裁保险案件处理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参会人员踊跃发言,对相关问题逐一研讨,在案件处理的多个方面达成共识,取得了积极成果。
     市保险协会会长王洪斌对做好保险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一是各保险公司应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积极配合仲裁工作,以便顺利的进行仲裁程序及更好的赢取客户的信任;二是加大仲裁制度在保险业的宣传力度,让公司主动选择仲裁方式处理保险合同纠纷;三是发挥仲裁专家办案的优势,确保保险案件仲裁结果的公平、公正。
     仲裁办主任张玉录进行总结发言,积极评价研讨会所取得的成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他希望仲裁委、保险协会、保险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沟通,定期的举行类似研讨会,以便进一步加强与保险协会、保险公司的沟通。二是建立正常的沟通联系制度。希望保险公司人员与仲裁员进行联系,与仲裁办工作人员进行联系,将相互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这是沟通的方式也是相互提高的方式。三是努力营造有利于仲裁发展的法律氛围。
     研讨会的召开,增进了双方之间的了解,密切了联系,为进一步合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