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召开,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主任孙登芝、仲裁办主任张玉录、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由张玉录主任主持。孙登芝主任首先宣读了聊城市民政局关于同意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成立的批复,随后张玉录主任向全体与会成员作了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筹备报告。
按照法学研究会成立程序,全体与会会员表决通过了《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章程》及《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会费管理办法》。随后,全体与会会员选举产生了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理事会理事有王克成、王辉、孔繁军、刘伟(永圣所)、闫光涛、闫希伦、李广源、杜保军、杜丰、张东旺、张益民、孟宪东、赵鹏、班新安、徐慧然(按姓氏笔画排序)。
第一届理事选举产生后,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分别是孔繁军、杜保军、班新安、张益民、杜丰。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由孔繁军担任,杜保军、班新安、张益民任副会长,杜丰任秘书长。
最后,第一任研究会会长聊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孔繁军做了讲话。在讲话中,他对仲裁法学研究会的下一步工作做了部署安排,要求做好仲裁学术交流、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及仲裁员培训等工作。
会议经过与会会员的共同努力,收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会议由张玉录主任主持。孙登芝主任首先宣读了聊城市民政局关于同意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成立的批复,随后张玉录主任向全体与会成员作了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筹备报告。
按照法学研究会成立程序,全体与会会员表决通过了《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章程》及《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会费管理办法》。随后,全体与会会员选举产生了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理事会理事有王克成、王辉、孔繁军、刘伟(永圣所)、闫光涛、闫希伦、李广源、杜保军、杜丰、张东旺、张益民、孟宪东、赵鹏、班新安、徐慧然(按姓氏笔画排序)。
第一届理事选举产生后,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分别是孔繁军、杜保军、班新安、张益民、杜丰。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聊城市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由孔繁军担任,杜保军、班新安、张益民任副会长,杜丰任秘书长。
最后,第一任研究会会长聊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孔繁军做了讲话。在讲话中,他对仲裁法学研究会的下一步工作做了部署安排,要求做好仲裁学术交流、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及仲裁员培训等工作。
会议经过与会会员的共同努力,收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圆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