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2日,聊城市政协副主席李福祥带领市政协法制委员会和市卫生局的有关同志来我委,对医疗纠纷解决第三方解决机制进行调研。
李福祥一行首先听取了我委办公室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然后就引入仲裁制度,切实解决医疗纠纷问题进行了座谈。据了解,聊城市政协法制委员会在今年的“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解决医疗纠纷的建议》的议案,受到市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市政协法制委员会经过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医疗纠纷数量明显上升,并且发生纠纷不依法解决、医患矛盾激化等,特别是“医闹”人员的参与,给医疗机构、患者以及社会带来多方面的负面影响。2002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三条: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过,该《条例》实施以来并没有得到医患双方,特别是患方的认可,也未能达到快捷、有效解决医患纠纷的目的。委员们认为,第三方调解是解决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趋势。
经过调研,大家一致认为,仲裁制度具有快捷、和谐、专业、法定强制力等方面的特点,可以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之一,在医疗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