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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办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21/2/8

   根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召开2020年度市直部门(单位) 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和市司法局机关党委通知要求,结合仲裁办党支部工作实际,2021年2月7日上午召开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吕佩军同志到场指导了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并作出点评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

   仲裁办党支部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支委会部署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形成支部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党员个人对支部工作建议、党员个人自评互评意见、党员个人对照检查等材料,于2021年1月28、29日以党小组会的形式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每名党员上交了个人问题清单和党员个人对照检查,列出了整改事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为本次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会上,仲裁办主任、党支部书记张建华代表党支部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对支部照检查材料向全体党员做了对照检查。通过现场测评,结合日常表现评选出了3名优秀党员。

   吕佩军主任为本次组织生活会的召开作出点评:一是本次组织生活会准备十分充分,大家在会前都高质量的完成了个人问题清单、对照检查等材料,分组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也非常的坦诚,效果很好;二是查摆问题细致、深入、到位;三是剖析深刻,能够找到问题的根源;四是批评与互评认真;五是制定的整改措施明确。吕佩军同志同时对仲裁办支部提出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随着党内政治生活的不断规范,党建引领要落实到工作中;二要务实,要明确党建工作任务,年初制定好工作实施细则;三措施要细,要把我们的党建工作细致到计划有台账、工作有措施、督导有跟进;四要亮明特色,结合仲裁工作实际抓党建,不断在打造有仲裁特色的党建工作上深挖掘、广培植以提高仲裁制度的知晓度与仲裁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