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国船舶拆解仲裁将登国际舞台

发布时间:2016/3/11 21:57:46

中国是世界拆船大国,在拆船行业发生合同争议的概率较高。多年来,中国企业从事进口废船交易时都使用外方提供的范本。一旦出现纠纷,便按照合同的约定到国外仲裁,不仅受制于法律、语言、文化的差异以及高额经济成本,更有损企业在国际上的形象和声誉。

 

  日前发布的《中国拆船协会拆解废船买卖标准合同》(《拆船标准合同》)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列为仲裁机构之一,成为具划时代意义的一笔。这不仅有利于为国内拆船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更多选择,也体现了我国海事仲裁的优势。至此,国内拆船企业只能选取外国格式合同文本成为历史。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于健龙告诉记者,《拆船标准合同》综合了国内主要拆船企业实践和仲裁案例,对废船买卖全部流程、废船销售中常见问题、废船航行至交船地及交船中的监管疏漏等,作出了详尽规定,最大限度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保护买卖双方权益,为依法解决双方纠纷、在国内仲裁提供了依据。于健龙认为,《拆船标准合同》中规定了船东和拆船厂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可以构建相对平等的对话机制,在不偏倚的关系中互利共赢,即使出现争议,也可以以更加公平、便利的方式解决争议。“今后,海仲委将深化与中国拆船协会的长期合作关系,为业内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于健龙说。

 

  据了解,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是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的仲裁机构,具有高水准的仲裁员队伍和规范的仲裁规则,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海事、海商、物流争议以及其他契约性或非契约性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仲裁过程完全可以排除外界干扰,依法独立公正地断案,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仲裁的语言、仲裁适用的实体法。

 

  2015年,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贸促会发展壮大海仲委的指示精神,一方面不断加大拓展案源力度,另一方面努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受案数量总计136件,其中涉外案件61件,结案83件。同时,海仲委积极走访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以及相关企业,与多家行业协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了给业界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海仲委在上海、天津、重庆和香港原有四个分会的基础上,设立了福建分会、长江海事调解中心,海仲委华南分会、舟山办事处、重庆办事处也计划于今年挂牌成立,将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