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9日,经聊城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审核,我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了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宗旨:保证公正、及时的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业务范围: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聊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
宗旨:保证公正、及时的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业务范围: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聊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